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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35G/2021-00131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3-07
名称: 清溪: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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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发布日期:2021-03-09  浏览次数:-

  接镇总值班室反映,位于清溪镇铁松村银屏路龙眼坑水库旁的山坡存在滑坡隐患,山坡下有废品回收站在经营,内有七八名人员。根据镇有关领导指示,3月7日下午,镇三防办(应急管理分局)联合工程建设中心、自然资源分局、城管分局、铁松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到现场进行检查。

  经现场检查发现,山坡下有废品回收站在经营,且有人员居住。经了解,该山坡曾进行过煤气管道施工,周边泥土经复填后,土质疏松,山体发生倾斜,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尤其是当前雨水较多,随时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废品站后的挡土墙高度不足以阻挡滑坡,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急需撤离相关人员并整治该隐患点。

  经现场部门研究决定,一是查封废品回收站,撤离相关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国道100米以内不允许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该废品回收站经营店不符合有关要求,且设立在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处。有关部门依法对该废品回收站进行查封处理,并撤离相关人员。

  二是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能做好LNG项目安全防护工作。煤气管道LNG项目方作为责任主体,落实相关整治方案,加强与护绿公司沟通联系,优先解决涉及人员安全、排洪的问题,及时排除滑坡隐患,并将进展情况向镇三防办、工程建设中心等有关部门反馈。自然资源分局作为地质灾害的牵头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地质勘察,协助其他部门整治地质灾害隐患,并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城管分局按照职能做好有关工作,若业主方不配合相关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拆除。铁松村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处置好山坡下这块地,要与业主方沟通协商,查清楚废品回收站属于私人土地或是村集体土地。要以安全为前提出租村集体土地,注意远离危险场所、危险点。

  接下来,镇三防办将继续跟进该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和村(社区)属地责任,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并落到实处。同时,为提前做好今年汛期各项准备工作,镇三防办将着重对河堤、泄洪闸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点、易涝点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各项安全隐患,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御工作。

来源:清溪应急管理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