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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35G/2020-0068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12-08
名称: 市安委办联合市城管委办印发通知:开展在用燃气热水器及用气安全专项整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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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联合市城管委办印发通知:开展在用燃气热水器及用气安全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0-12-08  浏览次数:-

       气温骤降,冬季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市民人数增加,为有效消除用气安全隐患,防止因一氧化碳中毒导致意外事故发生,12月8日,市安委办联合市城管委办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在用燃气热水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2021年3月底结束。通过整治,将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出租屋、老旧住宅、工厂宿舍及“三小”商铺等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场所,对每个在用的燃气热水器登记造册,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热水器销售流通市场。同时,重点整治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在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在浴室、卧室等安装、使用烟道式、强排式燃气热水器且未装排烟管的;使用“黑气”瓶等用气安全隐患,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抓好源头管控,加强对旧货市场、小电器商店等场所的检查,严禁销售直排式热水器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加强对用户燃气灶具的安全检查,凡是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灶具热水器,或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止供气等强制措施;加大对“黑气”的打击力度,对在使用场所发现的“黑气”,查找源头,及时清理非法销售燃气窝点。要加大安全用气宣传,扎实推进燃气热水器安全等燃气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特别是要重点抓好学生、老人以及出租屋住户等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气意识和知识,在出租房内外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告示,做好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警示。

       通知强调,各镇街(园区)要组织辖区公安、城管、市场监管、智网等力量,整合村(社区)网格员、安全员、治安巡警等队伍,形成合力,对燃气热水器销售流通市场和使用在用燃气热水器的出租屋、老旧住宅、工厂宿舍及“三小”场所等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实现全覆盖,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直排式热水器的,由主管部门依法查封取缔并进行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积极介入;对异地非法生产企业,要发函至相关地市要求依法查处,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另外,各镇街(园区)要加大出租屋主和二手房东集中培训力度,各村(社区)与各屋主和二手房东签订责任书,压实屋主主体责任。燃气经营企业也要落实安全供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气宣传,供气、安检时向出租屋、老旧住宅、工厂宿舍及“三小”商铺等场所人员派发宣传手册。

调查评估和统计科、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供稿